央视曝光电诈洗钱新骗局:百万“扶贫款”诱饵背后的双重陷阱
发布日期:2026-06-05 06:33:34 来源:长三角城市网 作者: 编辑:擎

  如果有人告诉你,下载一款软件就能申领上百万元的“国家专项扶贫款”,这样的“馅饼”你会心动吗?湖南一位63岁的老人心动了,结果从满怀期待的领款者一步步沦为了电诈“工具人”,最终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026年6月4日,央视《新闻直播间》栏目以《反诈最前沿:想领百万“扶贫款”,却成电诈工具人》为题报道了这一新型洗钱骗局,引发广泛关注。警方紧急提醒公众:切勿因贪图小利沦为电诈犯罪的帮凶。

  “有人跨省买了20多万的黄金”

  2026年初春,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的一家金店里,来了一位特殊的顾客。他操着湖南口音,六十多岁,一进店就直奔主题,计划一次性购入190克黄金,交易金额超过20万元。普通人极少会跨省大量购买黄金,这个反常的消费行为触发了行业风控预警,金店老板向通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作了风险报备。

  接到报备后,民警提前在金店外布控。当民警进入店内询问时,老人的手机里一款异常的应用软件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点击打开后,购金的老人骤然紧张,有些语无伦次,并急忙伸手想要拿回手机。软件里的群聊人员数量众多,各类虚假领款的视频和截图频繁刷屏,好似人人都可以领取百万扶贫款。

  通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长金靖人起初判断此人可能是一位被害人,被骗到通城购买黄金后交给别人或者邮寄出去。然而,民警细致梳理聊天记录后,真相逐渐清晰——眼前这名看似受害的老年男子,实际上是转移赃款的洗钱“车手”,负责将购入的黄金转交给下线。警方顺线追查,将藏匿在公园、准备转移黄金的接头人罗某也一并抓获。至此,一场精心策划、以“百万扶贫款”为诱饵的新型电诈洗钱案浮出水面。

  从天而降的“168万”

  这名63岁的老人姓刘,来自湖南。他常年在各地打零工,还背负着40万元债务。

  2025年12月,刘某接到一名自称“扶贫办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声称只要通过资格审核,就能申领所谓的大额扶贫专款。为增加可信度,对方还发来了一款App的下载链接。

  刘某按照指引完成注册后,一名自称“李秀琴”的项目专员主动联系他,要求提交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核。不久后,“审核通过”的消息传来,刘某彻底放下了戒心——殊不知,他已经踏进了骗子的陷阱。

  “要领款,先刷流水”

  骗子告诉刘某,要领取扶贫款,必须先刷银行卡流水提升额度,否则大额资金入账会导致银行卡被封控。

  2025年12月中旬,所谓的“扶贫专员”向刘某的账户转入18500元,要求他取现后存入指定陌生账户,并要求取现后更换银行网点,假借家具采购等名义,将资金划转至另一个陌生账户。为了取信刘某,专员还下达了一个令人不安的指令:“钱汇去了以后,这个汇单她要我马上把它撕掉销毁,把它撕碎,然后拍照给她看。”刘某按照指令全部照做。三天后,他的账户收到了一笔688元“辛苦费”。在小利诱惑的加持下,刘某的信任被进一步固化,更坚信自己正参与一个“正规流程”。

  不久,专员再次要求刘某刷流水,这次到账4万元,但取不出来了。刘某前往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告诉他“资金受到了限制,要经过审核才能取款”。

  银行卡被冻结后,诈骗分子并没有就此收手,而是改口称“因扶贫款集中下发导致银行系统受限”,剩余款项将不再以现金形式发放,改为“黄金代发”,并安排另一名专员“刘丽霞”接手后续操作。

  在诈骗分子的远程操控下,刘某彻底沦为他们寻找洗钱通道的“跑腿员”。他先后辗转湖南浏阳、湖北监利等地寻找金店,一天刷到通城这家金店老板的直播账号,主动私信咨询。经过多番沟通,刘某最终选定通城这家金店作为交易目标。

  为取得金店店主的信任,刘某在“刘丽霞”授意下,先在该店购买了一款小额饰品,并故意透露“后期还要买100多克金条”的意向。经过几番沟通,指令最终下达:购买3个50克金条和2个20克金条,总计190克,金额超过20万元。专员还提出了“儿子代付”、本人不到场、不议价等反常要求。这一笔购金款,正是通过诈骗手段非法获取的赃款。为确保交易顺利完成,刘某提前向店家转账20万元,即将完成全部交易。

  金店老板的警觉与警方迅速布控

  就在交易即将完成的关键时刻,金店老板察觉刘某行为异常,立即向警方报备。咸宁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及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分行也联合发出预警,认定该笔大额黄金交易异常,疑似涉诈赃款转移。

  早已在门外等候的民警火速进入金店,当场将刘某控制,查获其正与诈骗分子沟通,计划将黄金送至当地公园交给取现人员。警方顺线追击,迅速抓获前来收取黄金的福建籍男子罗某,现场扣押全部黄金,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经审讯,两名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违法经过。结合聊天记录、交易流水、口供证词,警方完整还原了诈骗架构——这个犯罪团伙专门锁定老年人群体,利用他们辨别能力弱、求财心切的心理,长期洗脑诱导,一步步将其驯化成洗钱的“工具人”,隐秘地完成赃款流转。

  目前,罗某因“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刘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骗子的“工具人”养成攻略

  根据警方的还原,这一诈骗架构分为四个环节:

  精准筛选目标,虚假引流入局。 骗子通过电话精准筛选经济困难的目标群体,以“国家扶贫政策”为名,诱导下载虚假App。群聊里充斥着虚假领款视频和截图,制造“人人都能领取百万扶贫款”的假象。

  捏造规则,诱导“刷流水”。 骗子声称要领扶贫款必须“先刷流水”,否则大额资金入账会使银行卡被封控。第一次操作后,骗子先给一小笔“辛苦费”,以此强化“正规”“安全”的错觉。

  销毁证据,操控线下洗钱。 资金到账后,专员立即要求受害者取现、转账,并指令撕碎汇款单“不留痕迹”,以规避银行系统和公安机关的追踪。

  制造放款障碍,切换“黄金”洗钱。 当受害者银行卡被冻结后,骗子顺势提出以黄金方式“发放扶贫款”,诱导受害者跨省购金。赃款转化为黄金实物,再由“车手”转交接头上线。整个过程中,受害者既是诈骗对象,又是洗钱环节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

  “不知情”的法律界限

  刘某到案后坦言:“我想着按他们要求做事能报销所有支出,每天还有报酬,就算最后拿不到168万扶贫款也不吃亏。”正是这种“就算拿不到也不亏”的侥幸心理,让他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

  与刘某情况类似,2026年初,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接辖区金店报警,一对老年夫妇着急购买价值达百万元的黄金,不挑款式,只凑金额。民警与受害人儿子共同劝说后,老人终于承认受人操控,警方随后将伺机取金的嫌疑人抓获。嫌疑人李某供述,他在网上看到高薪日结招聘信息,联系到“上家”,专门负责联络事主取走黄金,每完成一单可获得500元至1000元佣金。这两个案件的核心区别在于,北京的老年人自始至终认为自己在“投资理财”,而刘某被哄骗误以为在为“领款”走必要流程。最终,前者避免了经济损失,后者却因实际参与资金流转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隐罪)是对电信网络诈骗关联行为定性的两个关键罪名。两类罪名均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为前提,但明知的内容和程度有所不同:帮信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对资金性质无需明确认知;掩隐罪则要求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认知程度更高。

  202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强调要严格依法认定明知、慎用推定,要求司法机关审查下游帮助行为时,严格按照证据裁判原则认定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防止不当扩大刑事打击面。同时,该解释按照上游犯罪类型细化了“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明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可依法加重处罚。

  司法实践中,若当事人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账户被频繁要求走账、获取异常高额好处、刻意隐瞒资金来源、跨省辗转交易等情形,可能被认定为“明知或应当知道”其行为的违法性,从而承担刑事责任。刘某在银行柜员询问资金来源时谎称是“亲友还款与装修款”,这一行为为其“不知情”辩护埋下了巨大隐患。

  “黄金洗钱”蔓延态势与警方行动

  刘某案并非孤例。随着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断卡”行动,传统“跑分”洗钱路径遭到有效阻断,诈骗团伙开始另寻他途,利用线下“车队”取现和购买黄金、珠宝等高价值实物来绕开金融监管,赃款向黄金、奢侈品等大额贵重商品转移的趋势愈加明显。通过购买黄金的方式洗钱,已成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衍生品”。诈骗得逞后,犯罪分子立即安排“工具人”用赃款购买黄金,再将黄金快速卖出,赃款便实现了“洗白”。

  北京警方已将打击重点转向此类线下洗钱。据北京市公安局通报,今年以来,已累计打掉取现运金“车队”4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80余名,拦截黄金8.23公斤、现金2990余万元。所谓“车手”“车队”,是指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专门负责实施取款并转移赃款的中间人,他们帮助上游犯罪团伙将赃款“洗白”以赚取佣金。

  为堵塞利用贵金属交易洗钱的漏洞,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警方提示

  国家正规扶贫政策从不要求群众“包装银行流水”,扶贫款项均按规定直接打卡到户,绝不会要求“垫资取现”或“跨省购买黄金”。任何要求利用个人银行卡为他人转账、提现,尤其是指定购买黄金、奢侈品等易于变现的商品并交付给第三方的行为,都极有可能是洗钱活动。

  警方郑重提醒:切勿轻信“天上掉馅饼”的谎言,对“免费领取大额资金”等说辞务必保持高度警惕。近年来,电诈团伙洗钱手段不断翻新,从传统的银行卡转账,演变出“线下购买黄金、珠宝、奢侈品”等新型洗钱方式,利用部分群众贪图小利的心理,诱骗其充当“工具人”,隐秘地完成赃款流转。面对花样翻新的诈骗手段,每个人都应提高警惕——犯罪的界限,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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