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12日晚,南京审计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经查,该校学生顾某某在校内偷拍他人隐私,情况属实,情节严重。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该校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学校决定给予顾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就在24小时前,这起事件刚刚进入公众视野。5月11日晚,有网友发帖称,该校一名男研究生在校园超市内偷拍女生裙底,其右手持手机紧靠一名穿裙装女生,被人当场制止并删除照片。
事件迅速引发广泛关注,另一个关键背景是: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2026年4月24日发布的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公告中,包含一名与顾某某姓名及毕业院校完全一致的人员。一名通过国家级公务员遴选的研究生、准公务员,在大学校园里将手机伸向他人的裙底,这一反差令公众哗然。
校方在通报中表示,已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警方同步介入调查。截至发稿,江苏省税务局尚未就顾某某的录用资格作出最终公开决定,其在公示期间因涉违法违纪被调查,录用程序实质上已中止。
顾某某的校园偷拍行为被校方认定为“情节严重”,直接导致其研究生学籍被开除。校方在通报中表示,将“进一步严肃校风校纪,切实加强学生教育管理”。
一名研究生、一名准公务员的人生轨迹,在短短24小时内发生反转。而顾某某并非孤例。
2025年5月,江西某大学一名学生在女厕内偷拍时被保安当场抓获,警方在其手机、电脑及U盘内发现大量偷拍图片和视频,校方随后通报“移交公安机关,开除学籍”。2026年4月,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一名男生戴上假发、乔装打扮,试图潜入女生宿舍楼厕所偷拍,被当场抓获,警方介入,校方作出相应处理。2023年,浙江某高校一名男生在图书馆内用鞋尖夹带微型摄像头偷拍女同学裙底,被身边同学察觉后报警;同年,湖南某985高校一名男生因用手机偷拍女厕所,被校方勒令退学。
类似的剧本在高校内不断重演。有人翻越阳台潜入女生寝室,有人乔装打扮混入女厕——受害者防不胜防,校方通报的频率也日益密集。
为何偷拍行为呈现明显的年轻化趋势?为何受过高等教育的名校研究生,也走上这条违法的歧途?
从心理学视角看,“窥阴癖”是一个无法绕过的概念。根据公开的医学资料,窥阴癖指通过观察毫无防备的人裸体、脱衣服或进行性活动而获得性兴奋。但大多数有窥阴倾向的人并不符合临床诊断标准,只有这种欲望或幻想导致显著的痛苦或功能损害时,才被界定为窥阴障碍。
偷拍行为背后往往有两个层面的心理机制:一是性心理发展受阻,二是权力掌控感的错位投射。有分析指出,偷拍者享受的有时并非异性的身体本身,而是“我在暗处观察你、而你毫不知情”的掌控感,这是一种扭曲的权力体验。
然而,仅用心理问题解释偷拍现象的扩散仍显单薄。在校园偷拍的暗处,一条庞大而成熟的黑色产业链早已运转多年。
从设备源头看,微型摄像头随时可得。网络上,隐藏摄像机伪装成烟感探头、路由器、浴室挂钩,甚至是日常装饰品,镜头宽度仅约一毫米,价格从一百元到数百元不等。远程观看传输功能使偷拍的“门槛”被拉低至几乎任何人可以轻易尝试。
从中游看,一些境外论坛和加密群组正在有组织地传播这些内容。在这些平台上,“酒店偷录”“商场厕所偷拍”“女生寝室偷拍”等资源源源不断地更新,有的免费下载,有的需要充值成为会员。据公开报道,有论坛的成员总规模据称超过十万人,下设二十余个细分群组。
从下游看,变现链条清晰可见。普通会员可免费浏览部分内容,高级会员按月或按年付费;原创帖子达到关注度后可与平台分成。有调查发现,一名博主凭借数十条地铁偷拍视频,已积累数十万粉丝。另有售卖者称,手握超过180个酒店房间及家庭实时画面的摄像头观看权,付费数百元即可观看并回放多天内全部隐私视频。
“偷拍”已经不只是个人的道德失范,而是一个产业化、规模化的非法链条——分工明确、收益惊人。有些年轻人看到这种“低成本、高回报”的诱惑,选择铤而走险,被这条产业链的“示范效应”所裹挟。
短视频平台的兴起,进一步降低了偷拍的道德成本。有的博主打着“街拍”的旗号,将低角度拍摄女性的腿部特写配以轻佻标题上传,获得大量点赞和播放。部分平台设有创作者激励计划,按播放量给予收益——变现从“隐藏的买卖”变成了“规则的流量生意”。
更令人忧虑的是,这种不良生态正在对未成年人产生负面影响。曾有短视频显示,一名未成年男孩用电话手表到卫生间偷拍女性,并说出“我是小孩不犯法”的言论。如果未成年人从小在算法推荐中频繁接触此类内容,并看到违法行为受到追捧甚至获利,极易模糊他们对法律和道德的认知边界。
面对愈演愈烈的偷拍问题,国家在法律层面正加速填补漏洞。
2025年4月1日起,《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首次以明确的立法形式禁止在民宿、宿舍、更衣室等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并对违法安装、非法传播视频图像信息的行为设定了没收设备、罚款等处罚措施。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进一步强化了对侵犯隐私行为的打击力度,将非法安装窃听窃照器材、实施跟踪滋扰等行为明确列为违法,违反者面临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在刑事层面,《刑法》对非法生产销售窃照器材、非法使用器材和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行为设置了刑事责任。在民事层面,受害人可依据《民法典》向偷拍者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甚至精神损害赔偿。
打击行动也在同步升级。2025年8月,公安机关组织多地警力成功打掉了一个非法制售、安装偷拍设备的团伙,在全国范围内抓获犯罪嫌疑人一百余名,捣毁全部制售窝点,彻底斩断了这条危害多地的窃听窃照黑色产业链。
这些举措固然令人鼓舞,但偷拍行为的治理仍面临“发现难、举证难、止损难”的困境。微型设备藏匿在黑暗的角落,平台审核存在滞后,维权成本高企,打击力度的增长速度有时仍跟不上偷拍技术的更新速度。
从南京审计大学顾某某被开除学籍,到江西余某某被移交警方,再到黑产链条频繁被摧毁——违法者的代价越来越高,“伸手必被捉”的威慑正在形成。
但遏制偷拍年轻化浪潮,仅靠法律威慑还远远不够。
在个体层面,需要加强对年轻人的性心理健康教育和价值观引导。心理学研究表明,窥阴癖通常开始于青春期或成年早期,部分偷拍者的行为背后是长达数年的心理发育受阻。高校心理健康中心不应只提供减压咨询,更应主动介入性心理健康筛查与干预。
在家庭层面,家长应承担起性教育的责任,从小帮助孩子建立对隐私边界的敬畏。在校园层面,校方要将法治教育和道德规范纳入日常管理。在平台层面,必须加大对偷拍内容的审核和清理力度。在立法与执法层面,部分法学专家建议,将偷拍隐私的行为单独入罪,进一步从源头瓦解偷拍黑产的生存土壤。
从心理迷途到产业链,从流量诱惑到法律法规,这场蔓延校园的偷拍危机提醒每一个人:当摄像头无处不在,守住隐私底线更显紧迫。南京审计大学的通报不只是对一个研究生的处理,更是一个具象化的警示——对每一个可能走向歧路的年轻人,对每一个还在犹豫“偷拍是否真的有代价”的人来说,都应该读懂这堂课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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