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幽灵外卖”,平台要当“守门员”
发布日期:2026-02-27 06:54:24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张煜 编辑:擎

  近年来,我国网络餐饮业呈现迅猛发展态势。据统计,我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同比增速超10%,已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的24%左右。对于年轻人而言,“点个外卖”早已成为日常。

  然而,高速增长背后隐忧浮现。资质造假、虚假营销、平台审核缺失等问题屡见不鲜。在此背景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6日出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网络餐饮服务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网络食品销售规定》)。

  “两项规定旨在织密责任之网,让‘流量’与‘质量’同行。”春节后,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首场专题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直言。

提升外卖“放心指数”

  牵住平台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网络餐饮服务规定》细化了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要求外卖平台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切实将食品安全责任嵌入平台运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处流程、每一次决策。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指出,这是要告诫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外卖平台必须要实实在在担起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

  近期,“幽灵外卖”成为网络热词,其本质是无资质、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不法经营者,通过资质造假、套用许可、虚构地址等手段,在外卖平台伪装成正规商家营业。

  “这样的外卖何谈放心?并且有的外卖平台一门心思圈地,闭着眼睛审核,一味纵容失信商户和问题外卖,罔顾平台责任和食品安全。”孙会川说。

  针对此问题,《网络餐饮服务规定》要求平台提供者应当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证书进行实质性审查,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虚假或者他人的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

  并且,外卖平台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外卖商家登记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保证上述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市场监管总局餐饮食品司司长俞路说,要整治“幽灵外卖”,就必须要溯本清源,构建系统性治理体系,让外卖商家从“纸面的合规”变为“可见的真实”。

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目前,现行法律法规对网售食品安全,尤其是平台企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具体规定比较少,相关要求与网络销售实际情况不太适配,导致企业无章可循、监管无法可依的问题较为突出。对此,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制定《网络食品销售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网络食品销售规定》明晰了三方“责任”:平台提供者对平台内食品销售行为负总责,管理责任包括设立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建立入网审查、风险管控、违法行为处置等全流程管理制度等。入网食品销售者要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括入网前应当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保障所销售食品安全,规范信息公示、经营宣传、贮存配送等行为,依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风险防控机制。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三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相互监督、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针对当前网络食品销售中虚假宣传多发的乱象,市场监管总局将于2026年3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介绍,本次行动将重点严厉打击三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厉打击各类虚假宣传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三是严厉打击平台机构违法行为。(记者 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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